北京离婚家产律师

  最近,所的律师最近联系了许多前来咨询想要取消和改变离婚协议的当事人,但在实践中仍然很难取消和改变离婚协议。北京离婚家产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要理性冷静,不要冲动行事,导致后悔。

  一、撤销或者变更离婚协议为什么这么难?

  (一)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有预见自身行为后果的能力,所以双方都要遵守执行;

  (2)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平衡结果,与身份关系密切相关;

  (3)随着现代法治产业的发展,许多协议由专业律师团队起草,协议无效的原因很难出现。

  二、撤销或变更离婚协议有哪些限制?

  (一)期限限制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 ** 应接受。

  由此可见,离婚协议的撤销或变更期限为离婚后一年内。今年是指拒绝期间,即没有暂停或中断。一年后,双方无法要求撤销或变更离婚协议。

  (二)条件限制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 ** 审理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未发现欺诈、胁迫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为了撤销或改变离婚协议,我们需要有法定的撤销理由,即欺诈和胁迫。

  欺诈是指由于他人的行为,导致自己陷入错误的理解,从而表达不真实的意思;胁迫是指胁迫他人的人身或财产,迫使对方表达不真实的意思。

  最高人民 ** 关于实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第六十九条规定,对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造成损害,或者对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造成损害的,可以认定为胁迫。但在实践中,基本上没有可以通过欺诈和胁迫来撤销离婚协议的案件。

  律师提醒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我们必须三思而后行,不仅仅是为了离婚的效率,而是把自己送到一个更黑暗的坟墓。必要时,我们应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保护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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