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所

离婚时因房地产问题离婚 ** 杭州离婚律师今天想谈谈女方父母名下的房子,婚后赠与女方个人所有,但没有签订赠与合同。由于房屋赠与需要缴纳更多的税款,双方以销售的形式将房屋转让给女方。因此,双方可以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合同价格为240万,在房地产登记中心进行变更登记,女方成为房屋所有人。

   

后来想离婚,女方找到了北京离婚律师所。

   

女人认为房子是父母给自己的,所以房子和男人无关,男人离婚时不能分割房子。

   

北京离婚律师不这么认为。

   

1.虽然女方父亲的初衷是赠与女方个人,但没有书面证据证明。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后赠与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明确为个人财产。因此,女方很难争取房子在法律上归个人所有。

   

2.由于税收问题,虽然本意是赠与,但却以房屋买卖的形式出售。婚后购买的房产显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很有可能将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无论是赠与还是销售,似乎都无法逃脱财产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男人离婚时需要分割的命运。但是,这个女人和她的父母不能避免损失吗?

   

当然,还是有办法的。

   

虽然房屋变更登记是以销售的形式进行的,但女方实际上并没有支付240万的购房款,因此父母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房屋一旦收回,就不会涉及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离婚时也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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