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律师: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发布时间 : 07-06 16:13 浏览量 : 147
南京离婚律师徐义明表示,离婚必须涉及财产分割。婚姻司法解释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有更明确的规定。让我们来看看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一是财产分割原则
保护妇女和儿童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二是双方无过错
假如双方都没有过错,只是感情破裂不能住在一起,婚后债权债务等财产按平均分配。
三是未分配的财产
1. 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遗赠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一方;
2. 婚后用个人财产买房(全额支付)。
3. 指定收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
4. 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登记,赠与子女的真实意义。
第四,少分和不分的情况
一方在婚姻生活中有多次家庭暴力、婚姻欺骗、婚姻财产转移等重大过错,可以主张不分或少分。
以上是南京离婚律师徐义明的回答:南京离婚律师:如何分割离婚财产?我希望它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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