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事律师讲述 四川一女子为了取证丈夫出轨证据,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获刑6个月

  在四川内江,李女士因丈夫出轨起诉离婚。为了获得丈夫胡先生出轨的证据,李女士让男子熊帮她询问丈夫和情人的住处。李女士得知丈夫住的地方后。然后他打电话给母亲,熊一起去“抓强奸”。接下来将由北京婚姻家事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 北京婚姻家事律师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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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事情并没有李女士想象的那么顺利。到达房子门口后,如何打开门是个大问题。

  这时,李女士灵机一动,以为房子一定是她丈夫胡某租的或者买的。于是李女士找到了开锁师傅,谎称忘了带钥匙。

  开锁师傅打开第一扇门后,被房子里的胡先生发现了。胡先生立即大喊要报警。开锁师傅知道真相后,不敢再开第二扇门了。

  这时,已经被愤怒冲昏头脑的李女士,在现场找到了解锁工具,亲自打开了第二扇门。

  李女士和熊冲进房间后,胡先生准备上门阻止他们拍照并录制视频。在这个过程中,胡先生被熊某伤害了。经过轻度鉴定,胡先生的身体损伤为轻伤二级。

  后来,李女士得知房子的真正主人是胡先生情人的朋友,他借了两个人住。

  案发后,李女士、熊主动投案自首,认罪认罚,赔偿经济损失,获得谅解。(来源:潇湘晨报)

  真的是无知的无畏啊李女士,显然是婚姻中的侵权人,结果这样的麻烦,不仅不能收集证据,而且在起诉离婚时,也处于非法被动状态,更严重的是赔钱,但也受到刑事处罚。这个成本太高了。

  事实上,对于离婚诉讼中的证据收集,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例如,法院不承认非法证据收集的证据。也就是说,李女士如此努力地强迫证据收集,即使视频获得,也是一个无效的“证据”。

  那么,李女士,熊某的行为,会怎么处罚呢?

  首先,未经房屋成员同意,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两人非法侵入他人房屋,构成非法侵入房屋罪。

  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具体来说,在本案中,由于李女士和熊共同犯罪,两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其次,熊故意伤害胡先生的身体,造成二级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熊赔偿了经济损失并得到了理解,但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刑法,因此受害人的理解不能免除熊的刑事责任,因此熊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本案李女士,熊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熊某犯故意伤害罪,熊某需要数罪并罚。因为他们有认罪、自首、赔偿、理解等轻微情节。

  最后,熊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李女士被判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婚姻家事律师,北京婚姻家事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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