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萤火虫婚姻家事律师团队讲述 赣州一男子“假离婚”真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终获刑!

  “假离婚”转移资产,为逃避法院执行。赣州一失信被执行人,无所不用其极。自编自导自演一出《拒绝荒诞剧》但仍然难逃执行法官的火眼金眼。近日,石城县人民法院共同审结,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接下来将由 北京萤火虫婚姻家事律师团队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北京萤火虫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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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赖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十几名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债务金额超过200万元。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将执行通知书、财产令等法律文件发送给被执行人赖某,并要求其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一年内如实报告当前财产状况,但被执行人赖某未如实报告财产。

  经过强制执行,虽然执行到位50万元,但其余被执行人赖某以无钱为由拒绝执行。经过网络调查和传统调查,没有发现可以执行的财产。石城县人民法院多次对赖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执行陷入困境时,执行法官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凭借敏锐的工作直觉,发现赖某先是将其名下拥有100%产权的位于赣州市南康区的一家店铺免费赠送给前妻,随后与前妻办理离婚手续,最终抓住了突破僵局的线索。

  法院立案审理后认为,赖某成为执行人后,未能如实报告财产,并通过无偿赠与的方式转移财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属于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绝执行判决和判决罪。

  赖某当庭认罪,案发后主动将涉案财产移交法院查封处理,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他依法判决赖某犯拒绝执行判决、判决和拘留三个月。

  被执行人应当依法配合执行,如实报告财产情况,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决定确定义务。试图逃避、逃避、抗拒执行,不仅不能逃避债务,还可能让自己陷入监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但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萤火虫婚姻家事律师团队,北京萤火虫婚姻家事律师团队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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